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梅,席静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席静:本院受理原告刘梅诉你收养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刘梅不服判决,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上诉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