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倪旺,胡权簪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松溪县人民法院
内容
胡权簪(HO QUYEN TRAM):本院受理原告倪旺与被告胡权簪(HO QUYEN TRAM)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