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魏某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丁桥营销服务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8601民初1628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陈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与被告陈某某、被告魏某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丁桥营销服务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8601民初1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