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章卫军,金浩, 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杭州滨舍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114民初5193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滨舍房产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章卫军诉你及金浩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114民初51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章卫军与被告杭州滨舍房产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于2022年2月14日解除;二、原告章卫军与被告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2年2月14日解除;三、被告金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章卫军返还装修款122901.54元;四、被告金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章卫军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五、驳回原告章卫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24元,由金浩承担2760元,由章卫军承担126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