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根凤,周征,吴亦玲,吴霞玲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征、吴亦玲:本院受理原告谢根凤诉被告周征、吴亦玲、吴霞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公民代理须知、民商事诉讼权利义务及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