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俞国芳,柳长新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柳长新(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强埠村委雷家村24-7号):本院受理原告俞国芳诉被告柳长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0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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