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士龙,蒋伟新, 深圳市澳森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新湾恋恩钢管租赁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澳森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萧山新湾恋恩钢管租赁站诉你单位、徐士龙、蒋伟新租赁合同纠纷案,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变更后诉求、开庭传票。原告变更诉求:1.被告一、二支付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未付租费482529.76元(扣除押金20万元)、逾期违约金115921元及自2022年1月1日起以未付租费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的违约金;2.被告一、二归还顶托116只、扣件11360只、套管 637套、架子39只;如不还则按59368元折价赔偿;2022年1月1日起至租赁物归还或折价赔偿日止按顶托0.05元/米/天,扣件、套管0.011元/米/天,架子0.05元/套/天续算租金;3.被告一、二支付律师费26000元(标的4%计);4.被告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5.诉讼、公告费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10分在义蓬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