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彩禅,王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六冢村三组王玮:本院受理的林彩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9日8时30分在凤翔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林彩禅诉王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