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俊, 淄博千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淄博千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谭俊诉被告淄博千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