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中明,罗昆,陈红魁, 云南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红塔区李棋街道山头社区第十二居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红魁:本院已受理原告卢中明诉被告红塔区李棋街道山头社区第十二居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云南广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罗昆、陈红魁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卢中明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支付原告拖欠工程款147789.84元,资金占用费11380元(暂定从2019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0日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直至结清工程款);2、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