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纪卫忠,程卫华,曹伟国,孙茂盛,王一平,张国良,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千佛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千佛实业有限公司、曹伟国: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千佛实业有限公司、纪卫忠、程卫华、曹伟国、孙茂盛、王一平、张国良股东侵害公司责任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