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延彪,刘卫祥,单兰芹, 射阳县合德镇励志名酒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射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卫祥(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单兰芹(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射阳县合德镇励志名酒经营部:本院受理王延彪(曾用名王延标、王言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王延彪的诉讼请求:判令你们立即偿还借款100312元,并以49312元为本金,自2018年3月27日至给付之日止,承担中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报价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2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8月3日起,以2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9月23日起,以1.1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承担月息1.5%计算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并定于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