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解保伟,邳州市岔河镇良壁村民委员会,张希洪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邳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解保伟、邳州市岔河镇良壁村民委员会:本院受理张希洪与解保伟、邳州市岔河镇良壁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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