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怀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301********6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102民初1660号 |
案号 |
(2020)皖1102执20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怀光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秀英借款本金247000元及利息243120元,合计49012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650元,减半收取4325元,由被告黄怀光负担(于2020年6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张秀英)。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