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立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02********64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103民初415号
案号
(2022)皖1103执恢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立海于判决生效之日是起10日内偿还原告张伟借款本金33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3-16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