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03********5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02民初1770号
案号
(2020)皖1102执23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曹阳欠原告韩嵘借款本金20万元,被告曹阳于2020年10月7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1年1月7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1年4月7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1年7月7日前偿还5万元。二、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曹阳承担,于2020年10月7日前缴至法院。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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