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03********26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103刑初222号
案号
(2020)皖1103执2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张海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211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38年9月13日止。)二、被告人陶明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30年3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三、被告人杨子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9年11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四、被告人王超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212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31年1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五、被告人陈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9年3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六、被告人夏小凯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27年6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213七、被告人胡明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八、被告人王子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九、被告人夏天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214十、被告人王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7年7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十一、被告人张旭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十二、被告人徐国斌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罪所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止。)215十三、被告人吴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22年3月7日止。)十四、被告人刘洋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止。)十五、被告人李哲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止。)十六、被告人王志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前罪所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十七、被告人王世豪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216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4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十八、被告人徐鑫鑫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5月13日止。)十九、撤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2017)皖1102刑初203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王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被告人王浩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罪所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4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十、被告人贲冠雄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止。)217二十一、被告人高俊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与前罪所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二十二、被告人胡维斌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9月1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十三、被告人黄留帅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十四、被告人曹志飞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24日起至2022年7月23日止。)二十五、被告人张广超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218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29日止。)二十六、被告人贺季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9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二十七、被告人魏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二十八、被告人姜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22年3月5日止。)二十九、被告人商坤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192022年7月7日止。)三十、被告人吉广杰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1日止。)三十一、被告人侯猛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9日起至2022年3月8日止。)三十二、被告人岳光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22年9月5日止。)三十三、被告人贾白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22年3月6日止。)三十四、被告人王家豪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20(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三十五、被告人杨磊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止。)三十六、被告人鲍书俊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与前罪所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8月5日止。)三十七、被告人柴永明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2年1月8日止。)三十八、被告人冯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221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三十九、被告人张金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5日起至2021年2月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四十、被告人夏青波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1年2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四十一、被告人宋之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1年2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四十二、被告人夏天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四十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公安机关扣押的砍刀、222麻将牌等犯罪工具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十三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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