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华生仪表线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民终3100号 |
案号 |
(2021)皖0202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2020)皖0202民初6758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奚邦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被上诉人肖海敏借款本金654723.33元,并以所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三、原审被告安徽华生仪表线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中的374127.62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驳回被上诉人肖海敏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上诉人奚邦瑞的其它上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一审案件受理费7505元,由上诉人奚邦瑞,原审被告安徽华生仪表线缆有限公司承担7080元,被上诉人肖海敏承担4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上诉人奚邦瑞,原审被告安徽华生仪表线缆有限公司承担10189元,被上诉人肖海敏承担61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奚邦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81152718214J |
登记机关 |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天长市铜城镇工业园区纬二西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