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85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全民一初字第01696号
案号
(2016)皖1124执3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被告夏仁玉补缴2015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具体办理和缴费标准由全椒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原告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夏仁玉2015年1-3月份被扣发的工资1965元、2015年4-6月份工资7860元、2015年7月份工资2620元; 三、原告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夏仁玉年休假工资2409元; 四、原告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夏仁玉经济补偿金3013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全椒分公司、安徽大平油脂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椒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6-02-24
发布时间
2016-08-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魏国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24758509097T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港口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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