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326********5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03民初1633号
案号
(2021)皖1103执31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林支付给原告郑前萍位于滁州市南谯区南谯中路1399号华宇一村3幢411室的房屋折价款80000元,于2020年9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20000元直至清偿完毕;二、如被告许林任一期不付,原告郑前萍有权就全部剩余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承担违约金5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26元,减半收取963元,由被告许林自愿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0-19
发布时间
2021-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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