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326********5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103民初1633号 |
案号 |
(2021)皖1103执3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林支付给原告郑前萍位于滁州市南谯区南谯中路1399号华宇一村3幢411室的房屋折价款80000元,于2020年9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20000元直至清偿完毕;二、如被告许林任一期不付,原告郑前萍有权就全部剩余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承担违约金5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26元,减半收取963元,由被告许林自愿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