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滁州熊锋服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11********JB4F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182民初4676号
案号
(2022)皖1182执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明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熊金宝、滁州熊锋服饰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李迎春欠款128761元。还款方式为: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欠款60000元;余款于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二、如果被告熊金宝、滁州熊锋服饰有限公司不能按照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原告李迎春有权就全部剩余债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875元,减半收取1437.50元,由被告熊金宝、滁州熊锋服饰有限公司自愿负担(由原告先行垫付,待被告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熊金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00MA2RMEJB4F
登记机关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北路308号(厂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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