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缪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5********0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103民初1996号
案号
(2022)皖1103执4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各方均认可原告滁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被告定远县鸿翔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偿人民币15404827.88元。二、被告定远县鸿翔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滁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5404827.88元及相应利息[自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每月月底前至少偿还4万元,全年争取偿还60万元,并于2018年10月底前偿还前期代垫利息210350元;自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每月月底前至少偿还5万元,合计60万元;自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每月月底前至少偿还10万元,合计120万元;自2021年8月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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