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国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301********04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103民初4428号
案号
(2022)皖1103执7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国忠欠原告滁州市金顺电器有限公司货款32000元,被告苏国忠于2022年1月30日之前支付货款29000元,剩余3000元调试后一次性付清,如2022年1月30日之前没有支付29000元,和3000元调试后没有支付,被告苏国忠自愿承担违约费2000元;二、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纠葛。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原告滁州市金顺电器有限公司自愿负担。本调解书自收到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3-03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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