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国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301********04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103民初4428号 |
案号 |
(2022)皖1103执7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国忠欠原告滁州市金顺电器有限公司货款32000元,被告苏国忠于2022年1月30日之前支付货款29000元,剩余3000元调试后一次性付清,如2022年1月30日之前没有支付29000元,和3000元调试后没有支付,被告苏国忠自愿承担违约费2000元;二、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纠葛。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原告滁州市金顺电器有限公司自愿负担。本调解书自收到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3-03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