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申强建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18年9月28日,原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浙江申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被撤销,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查明,截止2021年9月14日,本案发生的破产费用共计6035.82元,共益债务0元,实际清偿0元,债务人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浙江申强建设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显然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1年10月29日裁定宣告浙江申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浙江申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