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声雁,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一言供应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阳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一言供应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被告梁声雁、广州一言供应链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4日下午15时在本院春城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